「科技券」於2016年11月推出,旨在支援本地企業/機構使用科技服務和方案,以提高生產力或將業務流程升級轉型。
申請科技券資助的本地企業/機構,必須符合以下要求-
(a)(i) 根據《商業登記條例》(第310章)在香港登記;或
(a)(ii) 根據《公司條例》(第622章)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;或
(a)(iii) 根據有關條例在香港成立的法定機構;
及
(b) 並非本港上市公司,亦並非政府資助機構3或任何政府資助機構3的附屬公司;
及
(c) 及在提交申請時在本港有實質業務運作,而該業務須與申請項目相關。